{{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本府115年3月2日府授民治字第1150108963號函、本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4日北市選人字第1150000270號函辦 理。
二、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 行投票。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依行政院72 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支給,主任 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 元、管理員為2,400元、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 元。
三、請貴機關(單位)轉知及推薦所屬參加本區選務工作。推薦人員登記資料卡請於115年5月31日前免備文或傳真送本所進行後續遴選作業(傳真電話:8861–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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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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