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5年2月26日總處綜字第1151000410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查人事總處業將「法定性別友善事項達成率」列為11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並擇定「是否依法訂定申訴管道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等19項法定性別友善事項,請各機關(構)學校配合推動及適時提供相關協 助,以精進公務職場性別友善作為。
三、人事總處預定於115年9月調查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前開 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之落實情形,屆時本處將另案通知各機關(構)學校配合至「eCPA人事服務網」/「A4: 調查表 系統」完成編號「INV60089」調查表之填報作業,請各機 關(構)學校預為準備,相關資料正確性將列為本處對各 一級機關(構)及區公所人事機構平時考核之參據;又各 該事項達(完)成情形,亦將列為本處對各一級機關 (構)及區公所人事機構11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 評分標準,併予敘明。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2|
{{ $t('FEZ005')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