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5年3月2日府授民治字第1150108963號函 轉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2月26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03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投票日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為使選務工作順利進行,冀請貴單位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作業,至紉公誼。
三、為配合遴選作業期程,貴單位同仁欲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登記資料卡資料務請填寫完整(身分證字 號、 聯絡電話及戶籍資料如里、鄰等),並請將登記資 料卡於 115年6月30日前免備文逕送、電子郵件或傳真(02- 25095618)送本所民政課彙辦。
四、貴機關(校)協助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選,本所敬表謝忱。凡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若參加工作人員講習、點領選舉票或佈置投票所等工作時,建請貴機關(校)核予公假及得以課務排代,以利選務工作遂 行。
五、檢附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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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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