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本府115年2月5日府授人考字第115300106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為賡續落實性別主流化及推展性別平等工作,請貴機關 (校)於115年度續依旨揭計畫規定,確實督促所屬人員參加性別主流化相關訓練課程,並按月管控各類人員完成訓練時數情形;各機關學校人員參訓結果將併同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推動性別平等工作成果,提報本局及府級性別平等 推動單位審視。
三、復為瞭解各機關學校各類人員完成旨揭訓練時數情形,本 局循例將按季調查(115年4月15日前填報115年1月至3月完 訓情形、115年7月15日前填報115年1月至6月完訓情形、 115年10月15日前填報115年1月至9月完訓情形、116年1月15日前填報115年1月至12月完訓情形),並請各機關學校 於115年9月30日前完訓情形應達100%,上述推動情形亦將列入11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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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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