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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網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 原則」第4點附件1、第5點附件6,業經115年1月7日以臺 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185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185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 t ps: / / edu.l aw. moe. gov. t w)下載。
三、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倘有疑義,請逕洽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陳小姐,電話:04- 3706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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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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