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4年12月19日總處培字第11430295842號函 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課程類別代碼計新增「人工智慧」等14項類別,並自 115年1月1日起生效,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前開規定核實填入課程類別代碼。
三、另查自115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仍 聚焦於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又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本府114年12月23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161068號 函計達);請各機關(構)學校應依業務需要,並按年度 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有關「機關業務知能訓練」 及「自我成長及其他」課程類別代碼部分,覈實勾選是否與業務相關(以人事機構為總管理窗口),並鼓勵同仁參與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本府105年12月20日府授人考字 第10516088200號函計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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