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永安國小全球資訊網

★內網公告

轉知「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以下簡稱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申請」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399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提供國民中 小學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服務,申請事宜摘要如下:

 (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輔導員到校服務期間:自114年9月1日 起至115年1月20日止。

 (二)申請日程: 

1、第1梯次:114年8月7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止。

 2、第2梯次:114年9月16日起至114年9月22日止。

 (三)申請程序:

1、登入國教署「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 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https://ctcs.cloud.ncnu. edu. tw/pages/login.aspx)。

 (1)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 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 辦學校申請額度。

 (2)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 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輔導員 優先入校輔導。 

(3)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請學校檢核確認到 校服務之日期及時間。 

2、審核通過後: 

(1)學校務請主動聯繫輔導員,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 地處偏遠或無大眾運輸方式可抵達之學校,請適時 提供輔導員入校交通及膳宿協助。

 (2)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惟審核通過後,倘 因學校臨時取消邀約,輔導員於學校取消前已發生 之交通、住宿及其衍生之費用,由學校全額支 付。

 (3)輔導員到校服務結束後7日內,學校應完成回饋意 見表,未完成者國教署列入後續申請審核評估之參 據。

 (四)輔導員入校方式為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 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 28 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洽國教署承辦人范淳翔小姐, 聯 絡電話:(02)77367447。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15|

{{ $t('FEZ005') }}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