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一、5/26(一)至5/27(二)發下被抽盤單位之盤點清冊(抽盤單位如下:一年1班、一年6班、二年2班、二年6班、三年3班、三年7班、四年1班、四年6班、五年4班、五年8班、六年1班、六年8班、三年級班群及準備室、潛能開發教室(三)、英語(一)、音樂(一)、自然(四)、會計室、電腦教室、設備組、註冊組、生教組、體育組、輔導組、文書組、警衛室、人事室、幼兒園)財產物品抽盤日期,另行公告。
(一)如已屆使年限並已不堪使用欲報廢者,請於清冊中註明並於W3填寫google表單。
(二)若存放地點及欲移撥他處,亦請於清冊上註明。
二、本次財產、物品盤點自盤作業,將於六月中旬前發放移交清冊,請各使用保管人先行清點。請於7/31(一)前交至總務處。
(一)若有空間或職務異動,請先行盤點確認,待與交接人清點無誤後,雙方於移交人員(目前使用保管人)及交接人員(職務或空間異動後之使用保管人)兩處分別蓋章(簽名)簽認後,交回總務處。
(二)若無空間或職務異動,請自行盤點無誤後,於領用保管人處蓋章(簽名)後交回總務處。
(三)小叮嚀:
1. 請清點財產、物品保管單上之財產物品是否齊全並清理乾淨。
2. 請注意財產、物品標籤是否有脫落或不清晰之情形。
3. 清冊中如有不符、短缺、毀損、或已達年限且不堪使用之財物,請以鉛筆於備註欄中註記並敘明原因,以利彙整作相關處理。
4. 保管之財產物品如有移動、送修,請先歸放原地點。
5. 移交時請”當面確實”點交財產物品,櫃內放置財產物品時請上鎖。點交無誤後,雙方於移交清冊簽名,自行影印存查,正本請交回總務處。
6. 如屬暑期課後班使用教室,請接交人與暑期班老師共同簽名。
7. 如無交接人,請先知會總務處辦理點交。
★★★謝謝您的配合,如有任何不清楚,請洽分機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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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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