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相關規範,校提醒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校外營隊時應注意事宜。
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臺北市政府觀傳局111年業訂定「臺北市戶外體驗活動契約範本」供民眾於參加戶外體驗活動使用。
三、供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訂定契約參酌使用,以維護學生權益,提升親師生消費與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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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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