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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第2期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113年度研習行事曆辦 理。

二、研習對象:

(一)依據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修正性 別平等教育法時通過之附帶決議:校長應完成需完成性 平調查人員初階、進階、高階培訓,本班以本市校長優 先錄取。

(二)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 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三)以下人員依報名順序錄取5名。(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 習網報名人員,請各機關單位自行指派單一窗口人員受 理報名,並將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EMAIL至承辦人信 箱;本類人員僅接受單一窗口人員統一報名,並依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名,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 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1、本市、新北市、基隆市之執業律師。

2、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 制人員(不含委託單位)。

3、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研習人數:60人。

四、研習日期 113年3月4日(一)、6日(三)、7日 (四)、8日(五),共4天。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2月20日(星期二)止,額滿則提 前截止報名。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號)。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23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 過研習總時數五分之一,不核予研習時數。

八、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 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本中心將依報名順序遴選,遴選結果、課程資訊、課程 異動等將至遲於開課前3日內,以各研習員登錄於研習網 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保持開通並有足夠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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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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