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制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廢止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業奉總統令公布等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12年5月26日部退三字第112557692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二、旨揭法律制定、廢止及修正案業奉總統112年4月26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881號令、同年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33961號令、同年5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8341號令公布。
三、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112年4月28日考臺組參一字第11208001561號令發布,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四、基此,請各機關(構)學校配合檢視業管法規(含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中,涉及旨揭組織條例(例如引述、適用或準用等),但尚未配合前開組織法修正者,應儘速辦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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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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