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新增服務時間:111年12月26日(一)及112年1月16日(一), 截止申請時間為111年12月12日(一)。
二、服務對象:目前正著手或已撰寫過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之臺 北市公私立高中(含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國中、 國小及幼兒園特教教師,建議以參加過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初階研習者為宜。
三、教師欲諮詢之個案須經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確認或疑似特 教 學生。
四、服務地點: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一棟一樓東區特教資源 中 心小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五、服務內容及申請程序與注意事項請詳見實施計畫。 六、參加諮詢教師,請原服務學校惠予公假派代方式辦理,另 參加人員請全程佩戴臺北市政府員工識別證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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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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