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參賽資格摘錄說明如下(餘請參照計畫):
1、本市公立(含國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之教學團隊。
2、評選組別包含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及幼兒園組,報名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僅得擇一組別參賽,校長亦同。
(二)教學團隊所提之教學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
2、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
3、致力課程發展、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
**有意參加112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的團隊,請依旨揭初選實施計畫,於111年12月9日前將初選文件交至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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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1-07|
{{ $t('FEZ005') }}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