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研習目標:
(一)瞭解本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處理程序及相關法規。
(二)提升本市各級學校 教育人員之性別平等專業知能。
二、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特殊教育學校)、國中及國小之教育人員(含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請各校務必薦派1至2名人員參加。
三、研習日期:
(一)第一場次(本市公私立小學):111年10月6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教師研習網研習字 號:北市研習字第1110830017號)。 (二)第二場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特殊教育學 校):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30分(教師研習網研習字號:北市研習字第1110830015 號)。
四、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同高中(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 號)。
五、報名時間與方式:即日起至111年9月23日(星期五)止, 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 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 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六、請儘量以規劃學層依梯次進行報名,倘因公務或業務需 求,請研習對象務必擇一場次準時出席,並惠准予公假及 課務派代。
七、研習時數核發規定: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遲到70分鐘(含)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九、承辦學校無提供停車位,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另為 落實環保,請攜帶個人餐具及杯子。
八、依據本局防疫教育總指引調整重要措施,進入校園應符合 下列條件之一:(一)需接種3劑疫苗。(二)提供2日內抗原 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參加研習人員入校時,請全程佩 戴口罩,若有發燒或上呼吸道症狀,請在家休息切勿參加研習。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9-16|
{{ $t('FEZ005') }}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