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請您在審慎考慮後,為孩子選擇最適合的安置方式(詳附件「鑑定安置同意書」之安置方式),並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將「鑑定安置同意書」繳交至就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二、選擇讓貴子女安置「分散式資優資源班」者:
(一)邀請您撥冗參加本校於115年5月7日(星期四)10:30-12:00辦理之「資優班新生家長說明會」(地點:永安國小二樓會議室),以增進對資優班課程運作及學生相關權益之瞭解。為了解家長出席狀況,請您於5月5日前至表單填寫是否出缺席。https://forms.gle/sEThNEJt5waFpVLy5
(二)貴子女無需遷移戶籍可逕轉學至本校就讀(請自行加註轉學需攜帶資料提醒文字),惟須於115年7月2日(星期四)前至本校完成轉學手續;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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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4-17|
{{ $t('FEZ005') }}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