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委託師培大學辦理「臺北市114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雙語增能培育學分班實施計畫」及教育部114年3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0034454號核定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現職公立國中小教師雙語教學專業,本局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規劃雙語增能學分班,詳細開課資訊依師培大學公告為準。
三、預計開課內容,詳見實施計畫。
四、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截止,依實施計畫辦理報名,由本局審核彙整錄取名單,公告於師培大學網站,並正式函文至錄取教師所屬學校,同時以email方式通知錄取結果,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旨案學分班課程包含教授或專家指導公開說觀議課,部分時段為配合參訓教師學校課表行事曆及指導教授或專家行程,可能非為課表所列日期,將依實際情況辦理,獲薦派參與培訓課程教師,可依錄取函於課程期間公假派代參與本課程。
六、檢附實施計畫、報名表、放棄切結書範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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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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