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持續辦理「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請參考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請縣市依據所屬學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本部規劃開班(請推薦符合資格並已同意接受推薦至學分班進修之教師;每位教師僅能推薦1個科目,請勿重複推薦;另以上之學分班為自費班。)
2.國小加註「自然領域專長」24以上學分班、「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科技領域專長」24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28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臺灣台語專長」24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臺灣客家專長」24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原住民族語專長」24以上學分班薦送資格:
(1)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在職專任教師。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3. 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4.薦送排序部分,請縣市依所轄學校師資結構確實掌握,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合格在職專任教師優先,接續為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相關資料如附件,請老師參閱
**若有意願報名,請於11/9(一)16:00前告知研究組,以利後續薦送,謝謝